为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修改的法律(从那里定义为公司法),并与公司法律法律制度联系,财务管理和管理国家管理层最近研究并形成了“修订某些法规的决定”(此处指定为“决策”),将发生。 “决定”根据公司法律的最新要求,对建立监督委员会的最新要求和相关交易的管理,以维持与公司法律相似的相似之处。主要修改包括:首先,在“信托公司管理法规”中建立监督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以及信托公司股权管理的临时措施”,以及成立由董事会董事会成立的审计委员会,以行使主管的权力板不再设置。董事,主管和高级管理人员,很明显,应根据公司文章的规定将相关交易提交给董事会或股东会议以供批准。金融机构高级主管必须继续并正确促进系统内部变更,优化业务流程,改变系统,改变和升级,并有效地加强相关交易管理,避免利息转移的风险以及促进金融机构的稳定运营。管理结构,并改善内部管理机制。机构继续并正确促进内部系统转型,业务流程的优化,系统转型和升级,实施相关的监管要求,继续改善公司管理,并为高质量的金融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